福建晋江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也能评职称
2013年09月30日 11:25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晋江市委组织部近日在非公企业中试行党务工作者职称评聘管理制度。据悉,此举为全国首创。
根据试行办法,评聘对象为在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担任书记、副书记或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职称分初级、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等五个职级。在聘的一级、二级党务工作者可在晋江落户,家属户口可随迁,子女可分别享受晋江第三类、第四类优秀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待遇等。有职称的党务工作者在晋江连续缴交社保或提供个人纳税证明的,按职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和2000元工作津贴。(陈文经)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