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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在即 广州推出新旅游合同范本

2013年09月30日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9月30日电 (程景伟 朱晋锋)《旅游法》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旅游局30日表示,针对《旅游法》,其已完成旅游合同参考文本的修订,并在旅行社行业协会的各会员单位中推广实施,并做好后续跟进完善,引导旅行社使用修订合同,规范经营行为。

  广州市旅游局30日在广州举行“文明旅游·诚信兴商”暨《旅游法》宣传主题活动。广州市旅游局副局长谭爱英出席活动时称,《旅游法》实施在即,广大旅游者看到的最直观变化就是旅游产品价格的上升,作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去引导旅游者了解涨价背后的原因。

  谭爱英表示,《旅游法》对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导致旅行社无法再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收取回扣来折抵成本,只能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产品价格;《旅游法》专章规定了旅游合同,旅行社原本用来安排另行付费的一些旅游项目、景点等都必须列入旅游行程中,导游服务费也必须明示,所有相关费用必须体现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因此《旅游法》实施后,旅游报价相对往年有一定提高。

  据悉,在“十一”假期到来之前,广州市旅游局指导旅行社行业协会公布了国内、出境游热门线路的成本参考价,逐一分析线路的成本构成,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避免掉进低价陷阱。

  在此次活动现场,广州市旅游局方面向旅游者派发了《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宣传资料;旅行社代表宣读《旅行社诚信公约》并签名公开承诺。

  谭爱英表示,通过在旅游行业开展该活动,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行业自律、合同规范、领队导游培训和旅游者教育等六个方面,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并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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