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查大型犬、烈性犬 遏制烈性犬伤人事件
2013年10月08日 17: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长春严查大型犬、烈性犬 遏制烈性犬伤人事件
记者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了解到,为遏制烈性犬伤人事件发生,长春市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严查大型犬、烈性犬。
长春市公安局对在居民小区内利用空房、阳台、车库、屋顶、铁笼饲养大型犬的居民予以先行告知,限5日内带离居民小区,对逾期拒不将违规犬迁出的居民,没收其犬并对犬主人做出相应处罚。
长春将对排查中发现的烈性犬逐户逐条进行清理,特别是在小区内饲养藏獒犬、德国牧羊犬等对人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坚决予以没收,对不服从管理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长春警方还将加强对公园、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检查,对户外遛犬者进行劝导,使其不要将犬带到公共场所,以防看管不善造成犬伤人、犬吓人事件。(记者周立权)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