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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21日起可网上和微信预约机动车年审

2013年10月09日 15:0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为减少市民排队等候机动车年审业务的时间,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通网上和微信预约机动车年审制度。今日上午9时30分,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从今年10月15日起,广州市机动车年审预约系统正式上线,10月21日起全面推行机动车年审预约制度。

  据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武伟介绍,通过年审预约系统,市民可按照自己爱车的车辆类型对应安检机构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进行自由选配,提前预约好机动车检测站点和检测时间,定时定点前往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既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年审业务,又能优化检测资源的有效配置,避免“年审扎堆”造成排队等候的情况,提高年审过线效率和服务工作效能。

  据了解,从10月15日起,广大群众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预约,包括广州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网址:www.gzjd.gov.cn/cgs)、广州交警微信(微信公众账号:GZJIAOJING)、电话热线(联通客服电话116114、移动客服电话12580)。

  值得注意的是,从10月21日起,各机动车安检机构不再受理非预约的机动车的年审过线业务,需办理年审过线的机动车必须提前进行预约。下一步,广州交警还将通过广州公安微信、“警民通”手机软件进一步拓宽机动车年审预约的途径。

  办理机动车年审预约时需注意

  连续3次爽约将被纳入监管名单

  1.预约时间和年审时间:机动车年审预约系统10月15日上线,每天预约服务时间为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且只能预约10月21日起10个工作日内的年审业务;10月20日开始,可以预约从第二天起连续10个工作日内的年审业务。

  2.预约年审的机动车范围:本市注册登记的或已在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的机动车。摩托车不许预约。允许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有效期满后任一天内提出申请。在预约前,须将涉及该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预约提示和取消预约:群众预约成功后可以收到一条含预约流水号的手机短信,通过网上车管所预约的车辆也可以打印预约凭证,请注意提示信息并保存预约流水号。预约流水号应保留至机动车年审结束。如需取消预约,需至少提前1天申请。未成功取消预约又不按约定时间年审的,计入该机动车不履行预约次数。连续3次爽约的车辆将纳入监管名单,须经过车管部门解除监管后才能重新预约。

  4.预约后的年审业务流程:实施机动车年审预约服务后,业务流程稍有变化。群众驾车到达机动车检测站后,首先凭预约流水号或预约回执到检测站签到处签到,再按照检测站业务流程指引办理车辆年审。签到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过一小时未完成签到将被视为爽约。

  5.初检不合格且复检不合格需重新预约:机动车在签到当日经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凭预约流水号在原预约的安检机构申请进行复检。初检不合格且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复检合格的机动车需重新进行预约,且重新预约时只能选择原预约的安检机构。

  6、预约查询、找回预约流水号和密码:

  预约查询:可通过原预约途径,使用预约流水号和预约密码查询预约记录。

  找回预约流水号和密码:当忘记预约流水号和预约密码时,可通过原预约途径,提供车辆号牌、预约手机号等关键信息,经系统比对通过后,将向预约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发送包含预约流水号和密码信息的短信。

  7、预约及年审过程出现的问题:可以及时通过网上车管所所长信箱或广州交警车辆管理所咨询电话020-87220001反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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