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情侣签爱情生死协议 女方提分手被男子"履约"砍伤

2013年10月10日 15:33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一对痴情男女在热恋的过程中为了证明爱,双方竟签订了“爱情生死协议”,约定如一方变心,另外一方有权杀死对方。结果女方因父母反对提出分手,男子当真依约履行欲杀死对方,后被拦住未酿成命案。事后,砍伤人的男子被抓后声称自己是“履行协议”,但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男子被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这是记者昨日从江门市新会区法院获悉的趣案。

  法官点评:“爱情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恋爱期间双方都有选择权和被选择权,本案中男女双方在热恋期间所签订的“爱情协议”是对身份关系的协议,是对自由婚姻的破坏,该赔偿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不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达成的有权杀死对方的条款更是对法律的践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编辑:王安宁】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