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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五家医院试点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3年10月10日 16:29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市启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

  五家试点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将使医院药价降低15%左右

  从今年10月1日起,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五家市级公立医院正式启动改革,通过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等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这是记者9日从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自2010年全面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五项医改重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医疗保障率超过95%。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基本完成,全市134个乡镇卫生院和5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开展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初步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

  此次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我市确定了市第二人民医院、省肝胆病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等五个试点。改革主要从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出发,旨在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通过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即医院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使医院药品销售价格降低15%左右,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均按比例下降。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将实行财政定额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以2011年至2012年平均药品纯收入(合理加成15%以内部分)为基数,每年补助4000万元。另外,还将设立专项经费,实行绩效考核等措施。 (记者杨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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