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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燃气爆燃祖孙三人受伤 被告不承认有责

2013年10月11日 09:3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小王的手在事故中灼伤,时隔近8个月,仍布满瘢痕。 邢媛媛 摄

  小王租了南京栖霞区东景花园一处房屋准备今年2月底入住。入住前一天,他带着丈母娘和8个月大的儿子搬点家用过去,不料刚进门家中天然气爆燃,小王和岳母朱晓,连同朱晓怀中的婴儿都被不同程度灼伤,经鉴定,三人已致残。小王和家人认为这是安检失职的燃气公司、未安全交付的房东和中介公司共同侵权所致。近日,最早定残也是伤得最重的朱晓提起第一轮维权诉讼,将三家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58万元。昨天,栖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刚进出租屋天然气爆燃 祖孙三人被炸成“雪人”

  今年2月18号中午12点多,栖霞区东景花园一处房屋突然发生天然气爆燃,屋里玻璃全部震碎,连带周边7户邻居家门都被扭变形,当时站在屋内的房客小王、岳母和怀里8个月大的宝宝都被火球灼伤,小王和岳母身上的羽绒服都被炸开,羽绒粘了他们一身,三人顿成“雪人”,惊吓过度的岳母连宝宝摔在地上也没察觉,拖着宝宝的腿跑到楼道里“喊救命”,闻讯而来的邻居将他们扶下9楼,送到了医院。三人均头面部、手部严重灼伤,需接受住院治疗。

  小王一家居住在河西,妻子在马群上班,小王租住东景花园的房子是为了方便妻子就近育儿。事发时,小王一家尚未入住,只不过入住前带些东西过去。小王回忆称:当时进门他就闻到了汽油味,到了厨房确认是煤气泄漏,正准备开窗时,突然看到天然气起火,两团火球扑面而来,衣服起火。

  阴影伴随祖孙三代终身 毁容外婆启动维权诉讼

  突遭横祸,小王、岳母和宝宝在医院住了好几个月,花了20多万医疗费,经鉴定,小王57岁的岳母朱晓受伤最为严重,面部明显瘢痕50%以上,已被严重毁容,构成四级残疾,这给她造成严重心理阴影,都不敢出门见人;30岁的小王,也是头面部和手部多处受伤,记者在现场看到,小王双手仍戴着护手套,他脱下手套,露出满是瘢痕的双手惨不忍睹。“手无法握起来,自己拿筷子吃饭都成问题,在家想牵一下老婆的手也做不到,在单位打字都有难度。”小王告诉记者,因为手的部分功能无法复原,他还要面临调岗。

  尽管如此,最让小王痛心的是这场祸事对儿子的影响,“头皮被烧掉一块,再也长不出头发了,双手、面部也都被烧伤,现已鉴定为九级残疾,这种伤害,将跟随他一辈子。”由于小王目前还在等待定残,已定残也是伤得最重的朱晓提起第一轮维权诉讼,将燃气公司、房东和房产中介告上了法院,讨要医药费等费用共计58万元。

  系天然气泄漏遇静电引爆 三被告都不承认有责

  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作出原因鉴定:事故现场燃气灶具点火装置处于开启状态,皮管连接灶具不规范。天然气泄漏遇静电火花引燃致爆炸。根据这个事因,朱晓认为这场伤害是燃气公司、房东和房产中介共同侵权所致:燃气公司并没有履行法定的燃气检查等义务,应负过错责任;房主的房屋及设施造成她受伤,且没有依法及时对燃气灶具及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存有过错,应共同赔偿;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具有谨慎注意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的义务。故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朱晓的诉请,燃气公司辩称:本案事故发生原因是用户没有完全关闭灶具点火装置造成天然气泄漏,责任在于房屋出租双方,应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其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另外,他们表示已按规定对该用户进行两年一次的安检,明确告知用户表后灶具皮管存在安全隐患,并要求其整改。但此后上门检查时始终无人应门。燃气公司认为他们对事故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无需担责。

  房东认为责不在己,他的主要理由有两条:其一、在17号签约前后,房主都陪同小王前去屋内验房,对设备进行检验,当时均未发现灶具的安全隐患,房主已经严格执行了房屋审核义务;其二、房主交付钥匙后,房屋使用权就归小王夫妇,至于灶具阀门开启系小王方使用不当,与己无关。对此,小王夫妇不认同,他们表示,签约后入住前,他们要求房主对房屋包括马桶、油烟机在内的设施进行整治,他们认为整治完毕前不属于交付完毕,灶具的管理维护仍在房主的责任范围内,但房主认为,事发前小王夫妇请保洁员做房屋保洁,对油烟机、灶具进行清洗,小王的雇员是在事发前最后离开房屋的那批人,责任应该由小王方来承担。但保洁员表示,保洁时关闭了电力总阀和门窗,没有碰过灶具旋钮。房东认为自己也是受害人,已赔偿邻居的损失也不再追偿。房产中介则表示,中介就是看房、验房。在看房、验房时没有问题,中介完成了义务。该事故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日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戚 研记者 邢媛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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