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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日报:治理“节日腐败”须常态化

2013年10月11日 16:40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显示,国庆假日期间,浙江、天津、河南、吉林、广西等地派员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进行了暗访,发现浙江某些政府部门和国企到当地一些农家乐餐馆消费;河南“深挖”隐蔽消费、私人会所等消费重点;天津一些大型超市“购物卡”消费下降三四成。

  有关部门在节日期间仍坚持明察暗访,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围追堵截,确实起到了匡正风气的效果。从各地反馈上来的信息看,虽说目前尚未能完全杜绝“节日腐败”,但总体情况逐渐向好,这也是社会公众有目共睹的。不过,若想彻底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还不能满足于一两次的清查行动,须坚持常态化治理。

  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此前中央关于转变作风一连串“组合拳”的打出,各地、各部门已经意识到压力,再像以往那样高调进行公款消费,恐怕“不太方便”了,不得不变得比以往收敛、低调。因此,很多公款消费行为变得更加隐蔽。这也是很多地方“私人会所”异常火爆的根源所在。

  另一方面,此前的整治行动往往属于事后的监督检查,只能针对具体的、已经发生了的问题和现象进行查处,缺乏预判性,囿于各地在政务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度、深度所限,很难做到前置监督检查。

  在这样的环境下,目前的治理行动不能总是习惯性地沿用以往的运动式治理,以求“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跟在腐败行为后面跑,等到某种现象蔓延了才去查处。而应从现实出发,以常态化的治理去应对“节日腐败”及其变种。

  首先,必须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让政府财政收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有公开才可能有公平公正,也才可能倒逼政府部门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胡乱花钱、不奢靡铺排。目前,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各方已经有了共识,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应该持续发力,进一步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同时,也要坚持不懈约束政府预算外收入,只有管住了收钱的手,才有可能管住花钱的手。

  其次,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各地方不能再以官气十足的回复敷衍民众,也不能揣摩政策、时紧时松,更不能仅仅将接受举报作为一个遮羞的幌子,而要以最大的诚意接受民众的监督举报,并及时反应、迅速查处、严厉问责。必须明白,唯有常态化、制度化的社会监督,才有可能使公职人员有所为、有所不为。

  一言以蔽之,查处“节日腐败”要有长期考虑,立足长远,并在实践中逐步构建相应的机制。一时的“亮剑”行动可能斩获颇丰,但若想收取全功并巩固成效,还是要靠坚持不懈的决心和定力。(胡印斌)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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