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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互换身份嫁人 民政局一时疏忽成被告

2013年10月11日 16:5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急着结婚的妹妹没到法定年龄,于是冒着姐姐的名登了记;等到5年后姐姐要结婚时,也将错就错地用妹妹的名字领了证。日子久了,姐妹俩才发现当年的小聪明会给日后带来大麻烦,于是两人分别起诉民政部门,要求正名。前天,永福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永福县广福乡的小芳和小丽是姐妹俩,小芳是姐姐,比小丽大两岁。小丽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与同村的小伙小军谈起了恋爱。

  2006年,小丽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她只有19岁。当她战战兢兢地把这事告诉父母时,父母让她在肚子大起来之前赶紧结婚,因为未婚先孕毕竟是件不光彩的事。

  可小丽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按规定不能登记结婚。于是,小丽父母给她出了个主意:“你姐小芳到结婚年龄了,你先用你姐的名字去登记,反正你姐妹俩长得像,应该能混过去。”

  听了父母的话,小丽真的拿着一家人的户口本,用小芳的名字去永福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还真把结婚证给办了下来。

  2011年1月,外出打工多年的小芳带着男友小韦回家过年,她告诉父母,自己打算和小韦结婚。父母一听慌了神,当年让妹妹小丽冒用小芳名字去登记结婚的事,他们一直瞒着小芳本人,如今小芳要结婚了,这事情还真有点麻烦了。父母赶紧把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芳,小芳听后非常生气,愁得是彻夜难眠。

  姐妹俩的父母也是愁了一夜,最后,他们又想出了一个办法:“你妹小丽当时用你名字结婚,那是因为她没到年龄,现在她年龄够了,干脆你就用她的名字去登记吧。”

  小芳思量再三觉得也没别的办法了,于是也只好拿着户口本,以妹妹小丽的名字与男友去永福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并且也成功了。

  就这样,姐妹俩先后用对方的名字登记结了婚。虽然结婚证上的名字对不上人,但两家人都觉得没什么,生活一切照旧。直到今年8月,两家人逐渐意识到,当年自己的小聪明可能会给两个家庭都带来很多的麻烦。

  今年8月,小丽的孩子要上学了,小丽填写父母信息时,孩子问她:“为什么‘母亲’这一栏要填姨妈的名字?”小丽和丈夫一听觉得很尴尬,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事情过去以后,小丽越想越憋气,于是把这事跟姐姐小芳说了,小芳表示,真担心自己孩子以后也问这样的问题。

  姐妹俩觉得这事不能一直这样错下去,不然以后不光跟孩子没法交代,麻烦可能会越来越多。姐妹俩来到永福县民政局申请撤消错误的结婚证,但民政局说,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他们没有撤消结婚证的权力。

  9月3日,姐妹俩只好又来到永福法院分别起诉永福县民政局,要求对方为自己的婚姻正名。

  法院审理后认为,永福县民政局当年给小丽与小军、小芳与小韦颁发结婚证的过程中存在对身份信息审查不实的过错。前天,法院对两起案子进行了判决,判定民政部门给姐妹俩颁发结婚证的行政行为违法,姐妹俩各自的结婚证无效。判决生效后,小丽和小芳可带有效证件到民政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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