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预算审查监督征民意 财政预算获批20日内公开
2013年10月12日 09:5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将出台《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办法的修改建议稿拟在本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从昨日起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将实现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办法规定,全口径预算决算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决算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政府预算决算。
办法拟规定,广州市财政部门应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预算、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市总预算、决算和市本级预算、决算。广州市政府各部门应在市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预算、决算。
办法还首次提出,要重点审查预算支出安排是否符合绩效预算要求,重大民生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是否得到保障,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预算支出是否符合《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有关估算控制概算。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