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冲量热水器爆炸 两兄弟被烧伤一审获赔71万
去年11月,在家冲凉热水器突然起火爆炸烧伤的兄弟柳博、柳艺引起不少市民关注。今年2月底,孩子妈妈蒋红岩对深圳市大森鼎成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森)、深圳市南康商贸有限公司(热水器销售方,以下简称南康)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兄弟俩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9万元。昨日,记者了解到,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烧伤兄弟获赔71.4万余元。
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柳博、柳艺父母于2004年花费399元在南康商贸公司购买一台由被告大森公司生产的强排式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去年11月,兄弟俩在其租住的家中使用该热水器洗澡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造成两人重度烧伤。
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依职权将事故机委托深圳市燃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认为样机燃气系统气密性不符合国家标准,判该样品不合格。2012年11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对起火原因认定为,洗手间内泄漏的液化石油气遇上火源发生爆炸,造成兄弟俩当场烧伤,起火原因不排除燃气热水器漏气。
最终,罗湖区法院判决深圳市大森鼎城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康商贸有限公司向柳博、柳艺兄弟连带赔偿共计714198.02元。
昨日,记者从蒋红岩处了解到,目前柳博已经回到深圳上学,柳艺还在广州接受治疗。医生表示,兄弟俩还将要进行后续治疗,接受整形手术。蒋红岩希望通过本报感谢一直帮助兄弟俩的爱心市民和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维、孟凡。(记者 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