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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正风肃纪正当其时

2013年10月15日 13:37 来源:人民公安报 参与互动(0)

  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了河北省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态度恶劣、刁难办证群众的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河北省公安厅和衡水市委、市政府迅速查实究责,依纪对两名责任民警及主管领导给予党政纪律处分,并以此为“镜子”,部署窗口单位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公务人员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虽说“人民”是个政治概念,但它每时每刻具体显化为每一个公民。公务人员必须履行服务人民的义务,此即为“公仆”之本意。“公仆”向“主人”横眉冷对,岂能得到容忍和宽恕?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及其纪律条令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中,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谁给群众找麻烦,就让谁有麻烦。”武邑事件责任民警受到的处罚,责罚相应,引人警醒。

  这些年,河北省公安厅在抓队伍建设上不遗余力,开展了“五民”主题教育、“一帮三创”等活动,就是为了强化民警群众观念,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全省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涌现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周希胜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但也必须承认,在部分民警身上,还残存着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对于这部分人,武邑的例子已经敲响了警钟。再不改正,这就是前车之鉴。

  此次媒体曝光的是武邑县公安局,但这类现象却并非孤例。群众遇到类似遭遇怎么办?这涉及的不仅是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各层级如何各负其责等问题。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几个渎职失职的民警容易做到,但怎样使民警不能、不敢给群众找麻烦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公安机关及其他权力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审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交给公共服务中介机构的交给中介机构,是一个现实、迫切的课题。当前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给了公安机关等部门一个契机:精简权力,明晰权力边界,“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河北省有关部门对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违纪事件的严肃处理,赢得公众的肯定。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应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督察力度,主动堵塞漏洞,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景言)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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