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员侵占100万潜逃16年 获刑七年
2013年10月15日 16:09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1987年至1996年期间,时任澄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加笼园分社记账员、复核员的蔡某运,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了该分社共计1033937元。记者今天获悉,屯昌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蔡某运有期徒刑七年,其侵占的款项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蔡某运利用职务之便,提前窃取王某、蔡某等人定期存款30笔,共计本金798900元,利息27137元。
1996年1月18日、19日,蔡某运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李某、吴某、张某、王某、刘某5个虚假活期储蓄账户存款信息,记假账存入5笔金额共215200元,后私自填制活期储蓄存款凭条窃取207900元。1996年蔡某运潜逃至泰国,2012年其申请回国材料时表示愿意回国投案自首。记者谈星余)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