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被误当“情夫”难释怀 凌晨持木棍入室报复

2013年10月15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10月15日电 (郭强)男子因被怀疑给他人“戴绿帽子”而愤恨难平,凌晨持木棍入室殴打对方报复。福建寿宁县法院15日披露,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因许某怀疑张某与其妻子存在不正当关系,张某倍感冤枉,并怀恨在心。2011年8月12日凌晨1时许,张某持木棍潜入许某住房的二楼卧室,趁许某酣睡时,用木棍连续击打致其受伤。许某痛醒,双方扭打在一起。

  许某的母亲陈某凤闻讯后,持柴刀前来制止。期间,张某左手拇指被柴刀砍伤。因未能劝止,陈某凤遂大声呼救,村中群众闻讯赶来制止,张某逃离现场。

  经鉴定,许某面部、头顶多处裂创,总长达12.3厘米,左腹部挫擦伤,左、右眶部肿胀,其损伤系钝性损伤,属轻伤;张某左手拇指5.9×0.1厘米裂创,系锐器损伤,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邻里纠纷而蓄意报复,持木棍击打许某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持械伤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伤害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予从轻处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亦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