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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哥拒载根源或在出租车公司及主管部门

2013年10月16日 11:0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新修改后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仅仅在着装、言语上有严格要求,而且严禁司机“拒载”,甚至禁止司机在载客之前先问“去哪儿”。对广大乘客来说,听起来是一个喜讯;但对出租车司机而言,却是一个难受的“紧箍咒”。

  要对某一行业立法,首先就要了解这一行业。广州的出租行业很多乱象,其实都与出租车司机的恶劣环境有关。或许很少人知道,司机每天工作12小时,经常要通宵上班,一个月只能休息两三天。他们也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个月给公司交上万元的“承包费”,平均每天要交350元。也就是说,如果一天他们除去油钱赚不到350元,那就是亏损。因此,他们经常“睁开眼睛就欠了一笔钱”,平日哪敢休息?即使大病小病也得撑着!由此可见,出租车司机并不自定义为社会服务性行业,而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理解了这一点,你就知道为什么司机会拒载、挑客了。

  其实,相比于其他城市,广州“的哥”已经算很规矩了。珠三角某个城市的出租车司机,超速的有之,闯红灯的有之,宰客、兜路等手段更是屡见不鲜。这固然有司机自身的原因,但这些城市高昂的“承包费”、“茶水费”是首要的因素。对司机来说,只有拉更多的客、赚更多的钱才能填补这个巨大的“窟窿”,为此不惜铤而走险,违反相关法规。广州“的哥”尽管有时挑客,却也是不得已。近年来,广州大幅“扩容”,面积成倍增加,如果打车到南沙、增城、花都等地,“的哥”很可能“空载”几十公里回来。这一笔赔钱的生意,换谁也是不乐意的。

  新规如果付诸实施,在现行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那很多的哥的收入状态将进一步恶化。至少,很多赔钱的买卖不得不接。生存的压力,或者会让的哥做出出格举动,比如在计价器上做手脚,甚至“落草为寇”开黑车等等。一个初衷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却将的哥逼上绝路,同时让消费者遭受更多的损失。好的初衷导致坏的结果,那这个法规必然是失败的法规。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样的医生不是好医生。政策也一样,如果只对表征下药,效果如蜻蜓点水,必然无法除病根。这个出租车新规,将矛头指向司机,实际上是找错了对象。拒载之根源未必在司机,而在出租车公司,甚至在主管的政府部门。出租车服务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必须加强服务功能,让从业者有安全感、有尊严、有体面的收入。巨额“承包费”、“茶水费”犹如达克摩利斯之剑,悬挂在的哥头上。一个为自身生计绞尽脑汁的人,怎么能做好社会服务工作?一个自身权益没有得到尊重的人,怎么会考虑别人的权益?要改善出租车的服务质量,就要从行业开刀,破除行业的垄断经营,发放更多经营牌照,彻底放开市场。通过改革,重建行业秩序,让“寄生虫”、剥削者出局。只有为出租车司机减负,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及理解,他们才能拿出相应的服务。当司机享有了应有的权利,他们才有可能热爱、尊重自己的职业,不挑客、不拒载,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由此看来,《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徒具形式,恐怕难以奏效。真正破解出租行业的困局,需要找准病根,以及一剂更猛的药。(马立明)

  (作者为报纸评论员)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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