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回家看看”不能止于一场苦叹
2013年10月16日 11:1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在“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首个“老年节”,对不少远在他乡的游子来说,“回家看看”只能止于一场苦叹。
工作繁忙、路途遥远、时间紧促……这是人们“回家难”的理由。特别是今年的重阳节,原本两天的周末假期也被国庆黄金周“腾挪”得只剩一天,对绝大多数异地工作的人来说,回家简直成了奢望。
尽孝不应该仅仅是为人子女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应该只是个人道德的要求。让每个人都能有尊严地养老,在晚年尽享亲情的温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常回家看看”的落实,需呼唤更多刚性的制度保障。带薪休假制度是否在每个用人单位都落到了实处?“探亲假”是否在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规定并强制执行?员工休假是否有太多“隐性障碍”和“不良后果”?这其中每一个问题,都考问着社会的良心。
“常回家看看”的落实,也需呼唤更多智慧和技巧。重阳节有没有可能和清明节、中秋节一样,成为法定假日?或者,放假安排能否更便利一点,可以让回家的人们多一点与父母相处的时光,而不会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正如“好的制度使人做善事”,从法律和制度的设计层面来说,如果能围绕“孝”这个原则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深入地执行,则善莫大焉。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