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银行应为危重病人提供上门服务

2013年10月18日 10:2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便由他儿子代为到高州农信社大路坡分社取钱。信用社说身份证不对,令其到村镇开证明。证明拿来了,信用社又说要老人亲自来,家属就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可是工作人员还是不给。僵持之下,老人死了。(10月17日《南方农村报》)

  类似的事件已经多次上演,只不过以前没有当场死人而已。不可否认,银行也有自己的苦衷,在事涉储户存款安全这一问题上,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规矩办事,否则,不仅储户的利益会受到损害,银行也会惹上一身麻烦。但对于危重病人,银行如果还机械的要求他们必须到营业厅亲自办理业务,显然太不人道。银行完全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上门办理相关业务。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在操作上并不存在障碍,有些银行就曾开展过此类业务。

  既然如此,为什么多数银行宁肯让人骂,也不愿屈尊上门办业务呢?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银监会及各商业银业总行并没有制定“特事特办”的具体细则,只不过是倡导而已。既然没有硬性规定,基层银行自然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了。另一方面,银行提供这种特殊服务,最起码需要两人同行,存在着一定的成本,但是不是可以收费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白干活,银行自然不太情愿。

  很显然,若想彻底杜绝“抬着病人上银行”这类现象继续出现,银监会就有必要统一推出“上门服务制度”,明确客户申请条件及银行办理流程,并按照“保本”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如此一来,客户掏钱,银行服务,就能皆大欢喜。

【编辑:张海桐】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