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买纸巾无零钱便利店拒卖 称“整条街都这样”
参与互动(0)强买强卖大家听得比较多,但是商家拒绝卖东西的情况可能就比较少了。近日,南城花园新村的张先生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们热议。网帖称,他去南城黎屋围路一家便利店买纸巾,当掏出一张10元纸币时,店主以不能找零钱为由拒绝售卖,并表示“整条街都是这样”。
昨日,记者亲自到现场探访发现,事实确实如此。店主表示,此举只是为了防止消费者以买小物品为由换零钱坐公交车。“公交站台就在附近,很多消费者因为没有零钱坐公交车,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一两元的商品,以换取零钱。”店主说,“我们这么做也是无奈,换零钱很麻烦,还不如不赚这一两角。”
“我去花园新村明怡苑一家美宜佳便利店买纸巾(1元/包),我掏出10元,想让老板找零钱,老板说不卖。”张先生在网帖中称,“当时老板说以后1元的东西必须自备零钱来买,就算是2元一瓶的水,你拿100元来买,我也不卖。”
张先生称他很纳闷,问是不是所有美宜佳都有这个规定?店主当即表示:“一条街的店铺都这样的,哪有那么多零钱找给你啊。”当时张先生身上最小面值的钱都是10元的,没办法,他只能悻悻地走了。
“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张先生认为,一家店铺如此还好,如果都这样做,那不是会出现消费者有钱也无法买到自己需要的商品的窘况?那便利店还谈何便利呢?
网帖:掏10元买纸巾被拒
张先生说,便利店这种规定首先是对消费者不公平,这种规定等于由店家为消费者创设义务(自带零钱的义务),这明显违背了买卖双方平等地位的价值追求。
张先生还认为,这种规定也不合理。每个人出门在外,总有急迫需求,而且不可能每次都带够零钱,如果目之所及的唯一一家便利店拒售你所需要的纸巾或者是矿泉水,将会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如果说只能多买几瓶水来换取店家“施舍”性地出售商品,又难免有强制买卖之嫌。
店主:太多人来换零钱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城花园新村明怡苑附近的黎屋围路段看到,一路上车水马龙,两边除了大大小小的餐饮店,还有很多便利店。
记者走进张先生所说的美宜佳便利店,店主笑脸相迎。记者挑了一瓶2元的矿泉水,掏出一张百元纸币,店主脸色一变,连忙摆手称“没有零钱找”,并拿出几张十元的纸币示意没有撒谎。随后记者又拿出一张10元的纸币想购买,依然被拒。
记者随后沿路询问了好几家便利店,都遇到同样的情况。最后记者走进“添一点”百货店,找了一瓶1.5元的矿泉水,正要去买单,中年男店主马上告知:“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零钱。”
经过记者数分钟的软磨硬泡,店主终于还是答应卖给记者了。“这里正好有一个公交站台,每天都有好多人来换零钱,我们这样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店主说,一瓶水或者一包纸巾就赚一两角,每天这么多人来换零钱,“我们做生意都不好做了”。
12路公交车的黎屋围站台正好设在便利店的门口处。“对面就是银行,他们可以去那里换零钱。”该店主表示,“我们也没有义务给他们换零钱,这样赚一两角还不如不赚,每天去银行兑换零钱都很麻烦。”(文 记者 吴城华)
消委会:
商家这么做
有违商业道德
昨日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了多名市民,尽管很多市民对商家这样的做法表示不满,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消费者应该换位思考,商家也是无奈。“客观来说,这样还是不方便人购物,很多情况下我并不是为了换零钱,可也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明怡苑业主刘小姐称,以后自己只能多攒一些零钱了。
“从消费模式来说,消费者和商家之间都可以自由选择消费模式,只要不是强买强卖。”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锋认为,现在市面上的零钱很少,如果使用pos机,一些商家又觉得要扣税划不来,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了。“事实上商家也没有义务来承担换零钱的义务。”刘国锋表示。
“尽管没有义务,但商家的这种行为也是有违商业道德以及市场规则的。”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认为,但是作为市场交易原则,店主也还是有权力拒绝的,因为在市场交易当中,法律只规定了买卖公平,并没有对这个方面内容进行约束。邓国平说,不过买卖双方也应该相互体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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