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治疗
近年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通过不断加强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及时疏导、治疗各类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加强了对精神病患者的关爱,有效减少了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从2009年开始,红河州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症精神病患者关爱程度,把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救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在管理上实行由政府主导,卫生、公安、残联、民政等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并根据全州精神卫生资源状况,将州二院、州传染病院、个旧市传染病院列为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按所在地理位置成片分割包干,建立州、县、乡、村4级精神防治网络,把重症精神病患者的筛查、登记、诊断复核及危险性评估、网络录入及随访纳入一体化动态管理,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治疗一例”,形成了政府领导、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公安和民政多部门协作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模式。在防治方面,先后开设了心理门诊、心理科住院部、免费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及心理研究室、心理测验室和生物反馈治疗室、心理咨询热线等业务。
针对大部分重症精神病患者因在农村无钱医治等实际状况,今年8月,州级卫生、财政、公安、民政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红河州重症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救助实施意见》,规定90%的治疗费用由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剩余的10%由民政救助,稳定期维持门诊费用每人每年2000元,住院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三级医院为7500元,二级医院为6500元。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全州实现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治疗。(记者 汪继武 通讯员 秦丹 何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