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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养老服务办法12月实施 5类老人可享补助

2013年10月22日 09:5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这一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五类老年人将可申请政府买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据介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在本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称养老服务中心)应当是依法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在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中心实行等级评定制,从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四个等级,其中AA级由区民政局评定,AAA级及以上由市民政局评定。

  社区居家服务对象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状况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个等级,评定方法按照民政部门关于老年人等级评定有关规定执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

  根据相关办法,具有南京户籍且常住的五类老年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服务,这五种情况如下:

  1、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

  2、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

  3、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4、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

  5、百岁老人。

  在具体实施中,经济困难老人是指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因治疗疾病的支出,导致其实际生活水平相当于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老人、经济困难老人由区民政局认定。计生特扶老人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认定。百岁老人的年龄以居民身份证信息认定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由区老龄办认定。

  根据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街镇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区民政局。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获批准后,可享受由政府提供的两大类服务:一、自理等级的,根据本人自愿,自费申请安装紧急呼叫终端,政府补贴80%费用;二、半失能和失能等级的,免费安装信息呼叫终端,并根据失能等级每月分别发放一定价值的助老服务券(卡)。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项目(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的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助老服务券(卡)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民政局另行制定。

  《办法》规定,各级财政应当保障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的培训、评估、管理等工作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养老服务中心“以奖代补”经费以及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床位补贴所需经费,将由各级财政、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同承担。

  社会捐赠资金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使用情况定期公布,并及时反馈至捐赠人和受益者。(记者 仇惠栋)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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