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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政府部门干预司法必须严办

2013年10月23日 09:4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

  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公函。

  从案情来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令人发指,在违法强拆过程中,越墙翻入所谓“钉子户”家把人打死。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政府都没有理由站在强拆者一边。通过公函向法院变相施压,是赤裸裸地干预司法,无视被害人利益。

  司法审判不受任何机关和个人团体的干涉,这是法律红线。突破红线,以权力之手左右司法审判,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背后究竟蕴藏着什么“秘密”。如果真的没有私心,只为社会稳定,那就该调查违法强拆背后的主谋,杜绝暴力强拆再次发生。

  “公函求情”近期媒体已报道过多次,为腐败分子说情、为涉案企业说情,这是赤裸裸地干预司法,更是官员的政治丑闻。权力失去约束,就会肆意妄为。

  如果不能对这种公函说情风给予严查、严打、严办,问责官员匡正法律,不仅政府形象受损,法院办案受质疑,公众也会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王军荣)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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