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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文学作品插播广告伤害作家和文学事业

2013年10月24日 15:2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不久前,一位作家出了一本小说,故事似乎平淡无奇,出彩的却是一家小龙虾店。小说里,主人公但凡要谈点事情,必去这家小龙虾店,一部小说的故事说完,主人公也将这家店各种烧法的龙虾都吃了一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小说家尤其是一些写当代都市题材的小说家,在作品里植入广告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10月23日《深圳晚报》)

  在影视剧、小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现象,已经不算是什么稀奇事情了,比如赵本山在央视春晚小品中出现的某酒类品牌的广告,就曾经引起广泛的争议。而现在这种现象,从影视剧向文学领域蔓延,注定同样摆脱不了争议。

  作家创作文学作品,除了可以获取版税和稿费,还能获得不菲的广告收入,单纯从经济角度看,这确实称得上是一种成功。但是在笔者看来,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商业广告的做法,绝对是对文学本身的一种亵渎与伤害,既不利于文学事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也不利于作家个人形象与品牌的树立,不值得提倡。

  在一些影视剧的植入性广告中,因为植入的方式太过生硬和明显,甚至有喧宾夺主之嫌,曾引起不少观众反感。从这个前车之鉴来看,在文学作品中植入广告,就算没那么生硬,同样会令人心生不快。有人也许会说,即便作家不主动植入广告,在文学作品中也可以出现吃小龙虾、喝咖啡这样的情节。问题的关键在于,非植入性广告的情节,是纯文学创作的需要,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而植入性广告却是有意为之,很难做到自然而然不露痕迹。

  更令人担心的是,作家为了满足广告商提出的要求,实现利益最大化,在自己的作品中“插播”商业广告的时候,可能会背离自己原先的写作初衷,尽最大可能迎合广告商的需要。比如,在这个情节中不该出现的东西,突然出现了;应该一笔带过的东西,现在却浓墨重彩了;作家本来持批评态度的东西,也可能变成赞美了。当作家的写作思路被商家左右,这已经是对文学创作的一种干扰,是对文学作品的一种伤害。

  作家也要吃饭,也要养家糊口,所以我们并不完全排斥作家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但作家更应该通过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通过向这个社会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来获得物质回报,而不是依靠在作品中“插播”广告。当商家左右了作家,商业侵入了创作,即便能够获得一时的物质回报,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在损害文学品质的同时造成读者的流失,这对作家和文学事业,无疑都是一种伤害。(苑广阔)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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