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唱K误进空房摔下楼梯受伤 投诉获赔5千
2013年10月29日 14:2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因在KTV消费时摔伤,翔安一名女消费者在工商部门帮助下,最终获得商家一次性补偿5000元。
今年国庆期间,一名来厦务工的永安少女在马巷镇郑坂一家KTV消费时,因接电话误入一间既没有开灯、也未张贴任何警示标志的杂物间,不慎摔下楼梯,导致颅内出血。KTV方面当即将她送医救治。事后,女孩的父亲向KTV经营者索赔,但商家以其“已尽到及时将伤者送医的义务”为由,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后,马巷工商所执法人员了解到,事发杂物间的确没有张贴任何告示或警示,也没有防止消费者误入的措施。依照《消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对于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受伤负有责任。马巷工商所工作人员近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KTV经营者当日一次性补偿5000元给伤者。 (通讯员 郑聪明 王婷婷 记者 陈泥)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