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环保解近忧亦需谋远虑
市环保局发布前三季度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我市前三季度中心城区的空气质量同比呈下降趋势,灰霾天共计81天,同比增加30天(10月28日《宁波日报》)。
雾霾不时围城,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心头大患。近日,东北、华北等城市相继出台有关雾霾的应急预案。比如,在北京,遇“红色预警日”,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等“六停”措施。又如,在哈尔滨,市政部门要求路灯亮到上午9时,为老天“补光”,缓解街路能见度极低的状况;要求热源企业试探“错时错峰”起炉的办法,在保卫呼吸和室温之间寻求制衡点。再如,在沈阳,一些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
可以说,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学校,都脚踏实地地采取了一些应对“霾伏”的应急措施。尽管被指“权宜之计、无奈之举”,尽管难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嫌,但这些措施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公众燃眉之急,是实实在在的民本之策。透过层层雾霾,我们看到了政府以“公众健康为第一要务”的人性化理念。
当然,说到底,治理雾霾的关键不是“应急”,而是“未雨绸缪”,制定治本之策。而真正将雾霾应急治理转化为长效治理,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地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符合区域实际、行之有效的整治良策,并鼓励和动员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其次,还需适时提高预警和应急能力,做到常态治理和紧急应对相结合,并互为补充;再有,从改变能源结构入手,优化产业发展格局,也非常重要。(王 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