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操纵选举是对民意的亵渎
10月9日是太原市小店区北营街道许西小区居委会选举的投票日。在选举之前,当地政府通过张贴告示和播放录音告知小区居民,张剑萍等人因有“非法上访”行为被取消了候选人资格。然而还是有很多人把票投给了张剑萍,当天1709人参加投票,张剑萍得到820票,遥遥领先竞争对手,但未过半数,需再次选举。就在第二次选举前,张剑萍突然被警方拘留,等选举结束后方被释放。(《东方早报》10月30日)
见识过沦为形式的选举,也听说过弄虚作假的选举,像许西小区这样被权力赤裸裸地操纵的选举,还是让人大开眼界,不禁拍案而起——— 这哪里是什么选举,分明是对民意的践踏、对民主的亵渎!
第一轮选举中,张剑萍虽然被取消候选人资格,仍有800多居民把她的名字写在“另选他人”一栏,这就是“民心所向”。第二轮选举前,张剑萍被拘留,选票上也不再设“另选他人”一栏,选举委员会委员对此感到十分吃惊并予以拒绝,但是“不听话”的委员随即遭到清除。最后的投票中,出现空白选票150多张,另有250张选票上被居民“打叉”,这同样是“民心所向”。可是在当地权力部门眼里,“民心所向”算不了什么。为了操纵选举,他们什么卑劣的手段都用,一次又一次践踏法律、强奸民意,并从中获得权力的快感。
我国有信访制度,各级政府设有信访部门,这充分说明民众上访是合法行为、正当权利,何况张剑萍上访“是为了老百姓的事儿”。更重要的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剥夺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利也须由法院做出裁决,岂能由权力部门予取予夺。至于突然拘留张剑萍,不仅违法而且手段卑劣无耻,哪里像堂堂权力机关的所作所为。如果居委会选举都由权力部门乃至某个领导说了算,那还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干什么?还要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干什么?还要居民投票干什么?
在许西小区居委会选举中,我们看到了小区居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他们积极行使神圣的选举权,努力而顽强地排除权力的干扰,这是多么可贵的民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可是他们的民主热情却遭到打压和蹂躏,权力部门以种种卑劣无耻的手段回应居民的民主诉求,以败坏公信力和执政道德为代价操纵选举,赢得了选举却输了民意。(晏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