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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局长楼房凌晨遭强拆 开发商拆迁办都称不知情

2013年11月01日 11:33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栋两层楼房不到半小时化为废墟;乐东警方介入调查

  ■律师:公民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拆房者涉嫌刑事犯罪

  陈龙

  不到半个小时,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局原局长陈龙合法拥有的一栋两层住宅楼,在挖掘机的作用下,轰然倒塌成为一堆废墟。这栋于1998年出资购买的单位房改房,是陈龙老人一家在乐东县城的唯一住处。由于陈龙合法拥有该楼房的产权,有人找他商量拆迁开发商业步行街,因双方意见悬殊迟迟没有谈拢。但在10月18日凌晨,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有人开来挖掘机及推土机将陈龙家的楼房推倒。而此时,陈龙正在乡下老家养老。

  让陈龙一家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事后政府征地拆迁部门及开发商对此均称不知情。无奈之下,老人只好选择报案。律师表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此事已经超出了是否合法强拆的范畴,涉嫌刑事犯罪。

  退休局长:

  我家楼房被强拆了

  房子突然在凌晨被不明身份的人员推倒,已完全超出了陈龙此前的意料。

  “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人会凌晨组织人员,开来挖掘机强行推倒我家的房子。”年过七旬的陈龙说,他和家人在这栋楼房里生活了21年,他难以接受两层高的楼房突然成为一堆废墟的现实。“我怎么连自家合法的房子都保护不了?”陈龙懊恼地说。

  陈龙曾担任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局局长一职。这套套内面积为8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原是单位的房产,陈龙一家于1992年入住。1998年单位进行房改,陈龙花了3.5万元买下,并依法取得了房管部门颁发的房产证。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屋,也是陈龙一家老小在县城唯一的一套房子,孩子们都在这套房子里长大成人。

  “我当时听到房子被推到的消息,像是如雷轰顶,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老了,听错了。”陈龙告诉海南特区报记者,10月18日上午,正在老家乡下养老的陈龙,突然接到县城邻居打来的电话,称其位于乐东县城乐安路北侧的房子被人推倒了。这名邻居还问陈龙是否接到拆迁通知和签了拆迁补偿协议。

  陈龙当时有些不相信,以为是邻居跟他开玩笑。他随后打电话告诉在海口的儿子,让其再与乐东县城的朋友确认此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陈龙急匆匆从乡下赶到乐东县城时,眼前的景象顿时让他傻了眼:原本好好的两层高楼房,如今成了一堆废墟,房内的桌椅板凳、床铺等家当,掩埋在一片碎石瓦砾里。

  有人私底下告诉陈龙,10月18日凌晨五六点,他们先是听到像是挖掘机、推土机的声响,然后听到几声巨响。等邻居们跑出来看个究竟时,此前完好无损的两层楼房已经倒塌,整个拆房过程不到半个小时。

  陈龙希望有人站出来作证,寻找推倒他家楼房的罪魁祸首。但目击者有所顾虑,都说不知道是谁干的。

  “以往经常在电视、报纸等媒体看到关于房子被强拆的报道,没想到这一幕竟然发生在我头上。”陈龙说。

  陈龙家的楼房(上图/当事人提供)已化为废墟(下图)

  究竟是谁推倒了老人家的房屋?这栋两层楼的楼房又与谁有纠葛?10月29日下午,记者前往乐东县进行调查采访。

  陈龙的儿媳辛女士介绍,在自家房子被强行推倒后,他们多次报案,并多次到乐东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事情过去了10来天,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我们现在仍搞不清究竟是什么人强拆了我家的房子,也不知道该找谁索赔。”辛女士说。

  陈龙在写给多家媒体的一份材料中讲述,乐东县城乐安路北侧原百货大楼一带、包括他家房屋所在的土地,几年前被当地政府以拍卖的方式,出让给福安集团乐东分公司用于开发建设商业步行街。“但开发商一直都没来找我协商拆迁处置问题,而是不断地制造一些麻烦。今年6月,租住我家的租客遭到了逼迁,开发商还在我的家门口挖了深约5米的地基……”陈龙在材料中讲到,直到今年7月开发商才来找他,提出两种拆迁补偿方案,要么在江北置换一套同等面积的房子,要么按每平方米2000多元赔偿现金。

  由于陈龙已退休,孩子们都在外地工作,目前他和老伴搬回老家莺歌海镇居住。他不想要房子,只想要点钱把自己现住的莺歌海老平房重新翻修。所以,老人就提出按乐东的市场价格每平方米4000元赔偿,或者原地置换同等面积的房子以方便出租。“开发商没答应,说我家的房子评估才700元/平方米,给2000多元每平方已经不错了,原地置换的方案也是不可能的,之后就再也没有找过我们。”辛女士称。

  辛女士还告诉记者,开发商方面在和他们谈拆迁补偿条件没有谈拢后,一负责人曾出言威胁:“信不信我拆掉你们房子再谈!”

  辛女士和家人怀疑,强行推倒他们家房子的事,可能是开发商方面干的。

  10月2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见到,陈龙家的楼房已被推倒,倒塌的状态呈从上到下直立“压缩”状态,透过废墟缝隙,能见到重压掩埋的桌椅板凳以及床铺等家当。而在楼房的前方,是一个在建的建筑工地,倒塌的房屋地基,已经被工地挖掘成“悬空”状,上面只剩下了“一层皮”。

  建筑工地是待建的商业步行街,陈龙家倒塌的房子紧挨着乐东县城主干道。工地附近被蓝色的铁皮围挡。记者向现场施工的工人了解相关情况,但他们均缄口不语。

  随后,记者前往海南福安集团乐东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称,她也不清楚这件事,但她认为陈龙家的楼房被强行推倒一事与开发商无关。“我们公司在2009年就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该负责人称,该公司是净地竞买的,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的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负责,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负责人同时承认,由于政府部门在拆迁方面工作不力,导致该公司建设商业步行街的进度很慢。

  该负责人随后又称,她对这件事并不知情,需要向公司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然后,该负责人与公司总经理助理讲述了记者前来采访的事情。总经理助理极不耐烦地大手一挥并说:“拆迁是政府的事,你去问政府(部门)吧。”

  拆迁办:

  对这件事并不知情

  记者前往乐东县住建局采访。该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对这件事并不清楚,也没有参与陈龙家所在地块的拆迁工作,建议记者去向乐东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局或者向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乐东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局一名主要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对于这个问题他不能回答。10月29日下午,记者到乐东县征地拆迁办公室采访,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拆迁办对这一事件并不知情,“我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去拆人家的房子。”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问题,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应该先取得被拆迁户签字同意才会拆迁,否则也不可能强拆,“政府拆迁,也要依法办事。”

  陈龙家的楼房凌晨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推倒,他在无奈之下多次向当地警方报警。记者就此前往乐东县公安局抱由镇派出所采访。抱由镇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所已经受理陈龙家房屋被强拆的报案,目前正在调查。由于未经乐东县公安局政工部门同意,该所不便透露有关情况。

  拆房者涉嫌刑事犯罪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李清理律师。李清理告诉记者,这种房子被拆却找不到强拆人的情况比较少见。

  李清理称,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及任何单位不得侵犯。“谁都否认这事不是自己干的,那住户合法的房子被强行推倒是事实。这种情况就需要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李清理表示,如果是强拆,就存在合法强拆与非法强拆。在目前强拆实施人不明的情况下,公民的合法财产遭到他人破坏,事情的性质已经不是“是否合法强拆”的范畴,而是涉嫌刑事犯罪。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强行推倒他人房产的组织者、实施人就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陈龙家合法拥有的楼房,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凌晨强拆,拆房者已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李清理说。(记者 陈标志 文/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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