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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轻信广告15分钟做三手术续:医生停职停薪一月

2013年11月01日 12:2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1《女患者:我是不是被宰了》 (详见本报昨日3版)

  昨日,本报刊登了《女患者:我是不是被宰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多次积极主动联系患者刘小姐进行沟通交流。由于医生的态度恶劣等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心理压力,目前该院已对当事医生谭某处以停职一个月及相应经济处罚,责令院长在董事会上做出检讨,认真吸取事件的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医院支付患者5000元 当事医生停职一个月

  记者了解到,昨日,经过医患双方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书》,琼岛医院支付刘小姐5000元“误工补贴”,并承诺如果两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刘女士身体若因该院治疗产生不适,医院将负责免费治疗。

  本月26日,刘小姐看到“一元体检”广告,便到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进行体检,被诊断为宫颈重度糜烂、盆腔积液、宫颈囊肿。期间该院医生给她做了3个门诊手术,但没签订手术同意书,刘小姐两天花了治疗费近8000块钱,她多次找当事医生谭某,都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

  昨日,琼岛医院院长联系刘女士进行了解释和协商,医院承认由于医生谭某的个人态度问题给患者带来了困扰,并对谭某作出停职一个月及停发一个月薪水等处罚,同时要求其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停职反省一个月,院方将视检讨态度决定最终是否继续聘用。此外,该院院长也将在董事会上做检讨。

  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书》,琼岛医院支付刘小姐5000元“误工补贴”,并承诺两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刘小姐身体若因医院手术、治疗等产生任何不适(后遗症),医院将负责治疗到底。

  针对刘小姐全麻手术没有签订手术同意书及麻醉前知情同意书一事,该院办公室主任何言赋解释目前医院内部正在进行调查。

  全麻手术须签手术同意书 卫生部门已展开调查

  昨日,海南省卫生厅医政处的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患者在哪个医院治疗,医院必须出具具体的病历。如果进行全身麻醉或需住院治疗的手术,则一定要让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

  “如果刘女士是在全身麻醉后进行手术的,那么在麻醉前医院必须让刘女士签署《麻醉前知情同意书》和《手术同意书》。”该负责人说,由于门诊手术是医疗机构外科系统开展最多的手术之一,也往往是医疗纠纷高发区,术前必须完善告知义务,特别是严格执行签署手术同意书的制度。

  据该负责人介绍,卫生部门制定手术同意书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知情权,要把手术的做法、可能带来的后果向患者讲清楚。如果在术前不告诉患者,就直接进行手术,那最后要是出现意外情况,就更没有办法跟患者解释。所以说术前知情同意书只是一个文字记录,一种通过规范的方式进行事先告知的过程,这也是行政法规的要求。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看到本报关于患者刘女士投诉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的相关报道后,第一时间与海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我们目前已经安排海口市卫生局相关人员对这家医院展开调查,会尽快给患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随后,记者联系了海口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已经引起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海口市卫生局已经对琼岛医院展开调查,将查清事情真相并商讨如何妥善处理问题。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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