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谨防“特权保”现象发生
2013年11月01日 13:53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报道,江西省弋阳县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清退涉及特权保、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保的“低保”对象808户、1618人。这些清退对象中,有223户、364人属于“特权保”的基层干部或干部亲属。
在低保政策实施过程中,有些基层干部利用职便或关系,将国家的低保政策用来恩惠自己或亲属。这种“特权保”现象,歪曲了党的政策,损坏了政府的形象,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利益,群众意见很大。
笔者以为,要防止“特权保”现象发生,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作为具体执行低保政策的村委会、乡政府要坚持原则,防止公权力滥用;其次,要广泛宣传国家低保政策,将低保条件、申请办法、补助标准等事项全面公开,让群众充分知晓。同时,要严格执行低保户申请条件,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推行群众民主评议,实行“阳光”操作,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及时收集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干预低保工作、为虚假申报户开方便之门的基层干部,要严格追究责任。唯此,才能正确执行国家低保政策,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低保待遇。(范仁碧)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