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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对作假“零支出”应“零容忍”

2013年11月04日 10:31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三公”经费引发关注:2012年该局“三公”经费仅为2700元,今年的预算则为0。该信息引发了部分网民的质疑。(11月3日《新京报》)

  去年“三公”经费仅为2700元,今年的预算则为零,如此厉行节约的“政绩”,非但未能赢得掌声,反而招致网友的质疑。可见,玩数字游戏,也是一门“艺术”,对于“三公”经费支出,数字“玩”得太小,甚至为零,等于是弄巧成拙,反而失真,更接近于弄虚作假。

  所谓“三公”经费,是指一个单位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参观学习和出国(境)考察这三项经费。也就是说,“三公”经费中包括了一个单位最基本的费用开支,而且纳入了当地的年度财政预算。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13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均为零,显然令人无法信服:难道他们也学美国“政府关门”,而且将“关门”一年?

  不过,从理论上讲,“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也是可以为零的,前提是,必须对其进行“技术处理”。比如,公务接待甚至公款吃喝费用,可以变成会议费或者培训费,或由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埋单”;单位的公务接待“零支出”,是以增加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的负担换来的。公务用车“零支出”,是以将公车低价贱卖给领导换取的。殊不知,如果拍卖公车后对个人进行货币化补偿,也属于因为公务需要使用车辆而产生的经费,应该计算在“三公”经费内。可见,公务用车“零支出”,也是偷换概念“玩”出来的数字游戏。

  一项提升政府及部门公信的制度,如果背离了信息公开的初衷,群众肯定不满意。因此,对于“三公”经费“零支出”,监管部门也应该“零容忍”。“三公”经费支出,不能仅仅公开了事,还应对其公开数字的真实性进行督查。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要按照其公开的数字,削减单位的“三公”经费,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违纪责任。(汪昌莲)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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