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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让救命药变成“夺命药”?

2013年11月04日 16:2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原以为制售问题食品已是道德败坏的下限,没想到假劣药品的威胁更令人忧虑。日前,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劣药品案,共查获假白蛋白3400余瓶、假狂犬疫苗1200支。据通报,自2009年以来,安徽亳州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每支0.8元的价格购买1.2万支假狂犬疫苗,并以每支1元左右的价格销往山东,这些药最终到患者手中的价格为每支26元。

  无论是人血白蛋白,还是狂犬疫苗,都是“救命药”。检索媒体报道,几乎每年都有人因注射假狂犬疫苗而丧命。值得追问的是,“救命药”为何会变成 “夺命药”?

  很多人都以为,狂犬疫苗之类的管制药品,只能在相对封闭的渠道流通,且有固定的生产、运输、调配与使用程序,应该比较安全。可公安部通报的情况表明,有不少假劣药品已突破药品安全的“防火墙”,混进了正规的药品销售渠道。

  一些不法分子敢将黑手伸向制药领域,既因为人们满以为这是个不容易遭遇制假售假问题的安全岛,更因制售假劣药品能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以公安部通报的制售假劣人血白蛋白的情况为例,犯罪嫌疑人廉价买来药品空瓶和外包装,用自来水清洗并简易消毒后,灌装蒸馏水然后用维生素K1调色,就能生产出售价8元的假白蛋白,并最终以400至500元的价格流入医院,其暴利程度可见一斑。

  与制售假药的潜在暴利极不相称的,是生产“夺命药”的违法成本。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赔偿标准与量刑标准并不高,这在客观上纵容了制假售假行为。其实,人们常说的“重典治乱”,尤其应该体现在惩治食品药品违法方面。毕竟,只有设置能够震慑犯罪分子的高压线,才能守住生命安全线。

  进一步深究,不法分子用假劣“夺命药”冒充“救命药”,监管层面的漏洞难辞其咎。药品流通虽然环节多、链条长,但只要有一个监管环节能严格把关,假劣药品的害人之路都能及时阻断。遗憾的是,有些职能部门和医疗机构非但没有担负起应负之责,反倒为非法利益折腰,成了制售假劣药品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一个底线失守的社会,任何人都难言安全。如今,有些人已堕落到不论什么“黑心钱”都敢赚的地步,道德呼吁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要守住药品安全的生命线,就应规范药品生产、检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用更加严苛的法律来筑牢“防火墙”,用更加完善的监管织就“监管网”,让所有不法分子都付出代价。

  当然,我们也希望,公安机关在通报制售假劣药品的案情的同时,最好也能顺藤摸瓜查清这些“夺命药”的具体流向,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如此一来,才能打消人们对假劣药品的恐慌,也便于假药受害者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汤嘉琛)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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