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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离婚全备案 预防因信息不通引发重婚骗婚

2013年11月05日 09:3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4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将20余件离婚纠纷案件法律文书移送至康平县民政局,标志着沈阳各级法院离婚生效法律文书在民政部门备案机制已经全面启动。今后,因法院与民政间信息不相通而引发的重婚、骗婚将得到有效遏制。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官透露,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通过到法院打官司离婚。此前,正是因为法院审判离婚信息没有和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信息进行联网,所以导致许多重婚、骗婚案件的出现。今年10月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中级、基层法院作出的离婚生效法律文书,需在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寄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对法院提供的离婚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单独建档,及时准确地将当事人真实婚姻情况录入婚姻登记管理系统。

  11月4日,康平县人民法院将九月份至今已生效的20余件离婚纠纷案件法律文书移送至康平县民政局。此举也为当事人在办理房产过户、个人贷款、遗产继承、出国等相关业务时获取离婚证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免除了当事人为离婚生效证明往返法院和民政局之间的烦恼。(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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