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坏在高速路 乘客被迫站路边等半小时引不满
参与互动(0)昨天早高峰时段,因水箱故障,一辆公交车在京开高速上紧急停车,司乘人员引导乘客下车转乘后续车辆,在高速路边等了半个小时后才完成全部乘客的转乘工作。
有乘客质疑司乘人员引导乘客站在高速公路上等车的应急措施不安全,而公交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司乘人员的应急方法符合相关规定。
昨天早上7点左右,田女士乘坐的公交车在京开高速上出了故障,公交司机将车停在路边的紧急停车道后,乘务员便开始引导乘客换乘下一趟车。
“车坏了,漏水,第一时间不是说让大家在车上耐心等待,而是刷卡下车。”对于乘务员的安排,田女士十分不认同,“天冷大家等等没什么,问题这是高速上,一大堆人就站在路边。这基本的安全常识公交人员都不懂吗?”
田女士认为,公交车只是出现漏水的现象,乘务员应该让乘客留在车上等待后续车辆,而不是让几十名乘客都聚集在高速公路边,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确实是有这么个事,当时是水箱出了故障,车不能继续开了,司乘人员按照规定应该引导乘客换乘下一趟车。”昨天下午,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故障发生后,司机将车停放在了紧急停车道上,并在车辆后方放置了警示牌,同时,乘务员引导乘客转乘后续车辆。
因为当时正值早高峰,后续车辆乘客很多,一直等到第三辆车才完成了全部乘客的换乘引导工作,前后耗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司乘人员等到全部乘客都换乘以后才离开,这个引导程序是符合我们的应急预案的。”对于乘客的质疑,该负责人表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在车辆发生诸如此种故障之时,保障顾客的安全。
线索提供/毛女士
马上就访
汽车坏在高速路 人应站在应急车道
昨天记者询问了交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有些司机会考虑车辆的损失,比如发现车胎瘪了,觉得挪车会让轮胎报废,但是就算是这样也要靠边停车,而不是将车停在车行道上。除非车辆确实无法移动。”一位高速公路交警对记者表示。
文/本报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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