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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丧葬费打入工资卡 妻子跑10月取不出

2013年11月06日 10:1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10个月前,杨女士的丈夫突然去世,单位随后将丧葬费打到了他的工资卡内。可因为忘记了银行卡密码,10个月来,杨女士和儿子左一趟右一趟跑了许多个部门,可仍然取不出这笔丧葬费。

  银行称需要办理一份继承权公证书,但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称,杨女士得开一份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就是这一张死亡证明“卡”了她10个月,“我丈夫从小父母双亡,我根本不知道他父母的名字,怎么开这个死亡证明?”

  辗转10个月,依然没办法

  今年1月份,杨女士75岁的老伴突发脑出血。“他发病第二天就去世了,一句话也没留下。”杨女士称,丈夫去世后不久,他的11000多元丧葬费就打到了原来的工资卡里。

  杨女士称,除了丧葬费,丈夫的卡里还有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千多元钱,加一起大概有12000多元钱。但丈夫去世后,杨女士才发现,她忘记了丈夫的银行卡密码。

  杨女士随后来到银行,询问怎么能取出丈夫卡里的这笔钱。“银行说,我得去公证处开一份公证书,证明我有继承权,才能取出这笔钱。”

  随后,杨女士来到公证处,结果公证书始终开不成。公证处告诉杨女士,因为她丈夫的父母也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必须开一份这两位老人的死亡证明,杨女士和儿子才能取这笔钱,这难住了杨女士。“我丈夫是大连人,他3岁就父母双亡了,我不但没见过他父母,连他父母叫啥我都不知道,我上哪儿去开这个死亡证明啊。”

  杨女士说,她丈夫去世时都已75岁了,按常理推断,他父母在世的可能性也非常小,所以她觉得这份死亡证明有些“多余”。

  10个月来,杨女士和儿子先后去了好几个公证处,但每个地方都需要杨女士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没有这个死亡证明就不给公证,我和儿子就没法取出这笔钱。”

  无奈,杨女士又去了派出所。“派出所也没办法,开不出我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

  再去公证处,希望能解决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昨天咨询律师后了解到,银行和公证处的要求都是合理的。

  记者拨打银行服务热线了解到,根据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果继承权有争议,要由法院判处,由继承人携带判决书到银行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对于杨女士遇到的困难,沈阳一位公证人员解释称:按照继承法,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杨女士想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处必须了解所有继承人的情况,如果遗漏了某位继承人的情况便做继承公证,那就是侵犯了相关继承人的权利。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杨女士必须出示其丈夫父母有效的情况证明,如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的证明。目前,杨女士应尽量提供详细的材料,如其丈夫的档案等。公证处将综合所有材料,如果有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丈夫父母确已死亡,便会给其公证。

  得知情况后,杨女士反馈记者称,今天(6日),丈夫原单位将派人携带其丈夫的相关档案,和她一起去公证处。跑了10个月之后,杨女士能领到丈夫的丧葬费吗?本报将继续关注。(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张萍)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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