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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接受治疗期间死亡 医院称家长曾拒绝住院

2013年11月06日 13:1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红豆网梧州论坛一则关于“苍梧县人民医院与患者家属纠纷”的帖子引起不少网友和市民的关注,在帖子的回复中有网友提到,该起纠纷或与一起医疗事故有关。带着网友和市民的疑问,11月5日,记者前往苍梧县人民医院了解相关情况。

  苍梧县人民医院:家长数次拒绝男童住院治疗

  昨天下午3时,记者来到苍梧县人民医院。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和医生接受了采访,并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据介绍,事件中去世的是一名一岁九个月的男童。该名男童在出生时,就被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今年10月30日晚上,男童的母亲将他带到医院急诊科就诊。据急诊科当晚值班的医生介绍,当时男童哭声不断,带有咳嗽、发烧等症状,手指、嘴唇等部位微微发紫。鉴于以上情况,当班医生建议男童母亲为孩子办理住院接受治疗,但遭到男童家长拒绝。最终,男童当晚只接受了输液和输氧治疗。之后,母子两人离开了医院。

  11月1日晚上,该名母亲又带着孩子来到苍梧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但仍拒绝让孩子住院治疗。11月3日,当该名母亲再次抱着孩子来到医院时,孩子已经出现气喘、低烧等病症,嘴唇发紫的情况相较之前有所加深。为此,值班医生立刻为男童办理住院手续。

  鉴于男童病情加重,医生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抽血化验,但当时男童一直哭闹不停,导致施救工作无法进行。医生于是采取医疗手段,想让男童安静下来,但在治疗过程中,男童的心跳和呼吸却停止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男童的家长悲痛欲绝。为确定男童的死因,院方提出对男童尸体作解剖,并进行医疗鉴定。医院方面称,当时各方都达成共识,并相继离去,但第二天,家属却采取过激行为,索要高额赔偿。

  男童家长:医院方面治疗“不当”是主因

  在向苍梧县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后,记者也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男童的家长。男童的母亲张女士承认,她的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此前已经计划在11月4日到南宁做手术。之所以带孩子前往苍梧县人民医院就诊,并不是因为孩子的身体出现了大问题,只是想带孩子去医院输能量液和吸氧,调整其手术前的身体状态。对于其儿子的死亡原因,张女士认为,是医院当时采取的治疗措施不当所致。但他们拒绝对孩子的尸体进行解剖来做医疗事故鉴定。

  苍梧县卫生局:建议死者家属同意医疗事故鉴定

  而苍梧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该男童的不幸离世,他深感遗憾。同时,他建议死者家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等合法程序解决问题。

  据悉,在该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县卫生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组成处理小组,在11月4日晚上,举行第一次纠纷协调会。会上,死者家属对其所做出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表示悔意。随后,院方派出儿科专家,全面介绍了男童送院后的病情及治疗措施。同时,公安民警也对其不当行为进行政策和法规的讲解。11月5日下午,各方再次开协调会。院方在会上明确表示,由于死者家属坚持不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导致相关责任无法分清。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医院愿意减免死者在院期间的医药费,另外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补偿。如果死者家属愿意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分清楚事故责任,医院愿意承担自身责任。

  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陆琴敏受访时认为,男童家属以不当方式表达诉求,实际上已经干扰了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秩序,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她建议,死者家属应与院方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咨询或诉讼等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西江都市报 龙天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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