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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礼尚往来并非“礼品往来”

2013年11月06日 13:44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正风肃纪,公款宴请、互相送礼等违规违纪行为得到了有力约束。变化之大,令人欣慰。然而,“春雨如膏,农夫喜其润泽,行人恶其泥泞。”面对风气变化,亦有戚戚者。

  有的人担心,无“礼”开道,少了“人情”,有的部门会不会门更难进、事更难办?这种顾虑,大可不必。其一,中央有禁令,头顶悬“法器”,公私不能混淆,界线理应清晰。否则,违规受追究,害人又害己。其二,权力属于人民,用权必须依法。合法合规之事,无“礼”也得办好;违法违规之托,有“礼”也办不得。

  有的人忧虑,逢年过节连“土特产”都不能送了,会不会和上级机关疏远了关系?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就机关而言,上下隶属,本是一家,往来即可,何须送“礼”?未送“土特产”,上下关系就“流产”?这不太可能。

  还有的认为,上下左右往来,连小礼品也不能送、不能收了,是不是有违“礼尚往来”传统?这显然是一种曲解。中国传统文化倡导之“礼”,是“礼节”而非“礼品”。“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靠礼品维持的关系,终是不长久的,也不值得去维系。

  当然,要让有“理”走遍天下的豪迈,不再成为无“礼”寸步难行的感慨,就必须严厉查处打着“礼尚往来”幌子违规送礼、受礼者。这样,才能改变一些人“礼多人不怪”的习惯心理,无“礼”不办、有“礼”乱办者才能少了生存空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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