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9月南宁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86.81%
11月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公布的1至9月各月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行排名统计,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南宁排在第六名。省会城市排名前五的分别是海口、福州、拉萨、贵阳和昆明。
据了解,10月1日起,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正式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明确市区AQI值的统计方式。根据调整后的AQI统计方式,截至9月30日,我市市区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6.81%,在所发布的273天空气质量日报里,优为100天,良为137天,轻度污染为24天,中度污染为8天,重度污染为4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的为35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仅1天。
“为实现南宁市今年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75%的目标考核要求,在余下的天数里,市区出现轻度污染以上的不能超过46天。”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人表示。为此,我市各个部门将通力合作按照市区扬尘联防联控的要求,对各种有裸露地面的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储存场等,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治细颗粒物逸散,运送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防止道路遗撒;加强对监测点周边扬尘来源的防控,多采用洒水、机扫等方式抑制扬尘;加大对企业排放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强对监测点周边的交通疏导,避免因拥堵情况下机动车怠速带来更多排气污染;密切关注四季度有可能发生的重度污染天气,按照防治重度污染天气的相关要求,及时启动相关应急措施。(记者 冯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