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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平民英雄的荣光需要制度守护

2013年11月08日 09:53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将对见义勇为各项奖励金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原有社会优待政策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大幅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无疑体现了厚待见义勇为的良好制度设计。诚然,生命不能用金钱简单衡量,那些见义勇为的英雄,其大义之举绝不是图谋荣誉、贪恋奖金。然而,那些见义勇为者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连自己无价的生命都奉献出来了,难道我们还不应该给他们以厚待吗?所以,大幅度提高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奖励,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良知的抚慰,也是基于现实的制度改进。

  见义勇为奖金的提高,保障措施的完善,反映出社会价值取向应与社会需求协同一致。社会需要见义勇为,那么,给予见义勇为者的回报就应反映出整个社会的认同。进一步地,让每一个见义勇为者都能感受到平民英雄的荣光,这是一个正义社会进入道德爬坡良性循环的基础。

  公民见义勇为的普及程度,不仅仅在于公民个体的道德良知和勇气,更在于社会能否厚待他们。公民在尽义务的时候,也应充分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作为社会公德建设重要内容的见义勇为行为,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肯定,那些为公共安全而负伤、牺牲的见义勇为者极其家属更值得去帮助。由此,善有善报成为社会常态,才能进一步带动崇尚正义、见义勇为的精神在公众中传播。(新疆沈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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