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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双十一商家“先提价后降价”将被罚

2013年11月08日 14:4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双十一”大战中,为吸引消费者购物,电商们使出浑身解数。然而也有一些不法电商采取先涨价后降价、低价商品无货供应等虚假的优惠促销蒙骗消费者,对此,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规范网络购物市场,禁止先涨后降等促销行为。

  “‘双十一’ 前网上售价为798元,按照‘双十一’促销全场五折的标准,11日当天只需399元就可拿下。”省城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双十一,她看中的某品牌一款羽绒服到了11日售价竟是548元,据刘女士介绍,所谓五折,其实是指专柜商品原价基础上的五折,而商家却没有明示。而据记者了解,此种现象并非个案,更有部分商品,“双十一”前后只有几元差价而已。降价显然是目前最能吸引网购消费者参与的促销手段之一,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超过六成的消费者都会受到商家降价、打折活动的影响,从而产生 购物冲动。“先提价后降价,是一些商家爱玩的老把戏。先提价就是为促销留出足够的降价空间,”业内人士马先生坦言,“商家先涨70%,再降50%,看似对折,实际比以前更高。”除此之外,马先生还告诉记者,“有些商品看似非常诱人的价格,却一直处于卖完或者缺货的状态。这也是商家常用的手段。”

  据了解,商家的这些促销陷阱将被禁止。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电商促销活动中,一些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先涨价后降价或无货供应,实为虚假的优惠销售、蒙骗消费者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将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查处。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已就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网站、B2C网站和团购网站等利用传统节假日和一些具有特定含义日期开展网络商品促销活动的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已在积极落实。(记者 孔蕾)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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