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关系恶化父告儿不腾房 法官奔走促调解
王老汉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告上法庭索要房产,法庭判决双方一人一半后,王老汉的儿子却迟迟不肯履行。昨天记者获悉,在石景山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王老汉的儿子终于同意由法院提出的卖房提议。
王老汉已年逾八旬,先后两次结婚,与前妻生有两女,与第二任妻子吴女士生育一儿一女。两位老人均年迈体弱,常年需要住院治疗。在吴女士住院期间,因子女无暇照顾,王老汉住进了养老院。
2012年8月,吴女士因病去世,王老汉提出要搬回家安度晚年,却遭其子王先生坚决反对。王老汉以无房可住又无入住养老院费用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与吴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产权现为自己单独所有,并要求其子王先生限期搬出涉案房屋。
经法庭调查,诉争房产为吴女士单位福利分房,系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所得。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各享有50%产权,且王老汉享有居住权直至有生之年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王先生拒绝履行腾退义务,王老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王先生,了解得知父子关系因家庭纠纷极度恶化,对抗情绪严重;申请人王老汉却时常从医院打来电话催促执行。在执行法官坦诚劝说下,王先生答应交出钥匙,腾退房屋,却在其原居住卧室安装了卷闸门,影响房屋整体使用。
于是,执行法官提议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出售涉案房屋,平分房款,王老汉用所分房款支付养老院费用。执行法官两头奔走,终于争取双方当事人信任,接受法院出售房产的提议,先由王老汉入住涉案房屋,并共同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出售房产,王老汉用分得房款安度余生。(记者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