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光棍节推“脱光险”:一年内结婚可获赔付(2)
某保险公司在“双十一”到来之际,在其官方网站针对单身人群推出“脱光险”。网络截图
记者采访
市民:另类保险虽抢眼 但买账者少
记者采访发现,搭车“双11”的“脱光险”,虽吸引眼球,但单身人士各有看法,大多对此不太“感冒”,表示不会购买。
家住沙坪坝西城丽景的李良今年28岁,虽仍为单身,但在他看来,这类产品只是保险公司宣传噱头而已,他肯定不买这种保险,不可能为了领一份礼金而去刻意‘脱光’,“脱光”也不是由一份保险决定的。
家住渝北区洋河龙山小区的苏小姐年近30。她认为,把一种“看上去很美”的险种与婚姻爱情绑在一起,是把情感拿来过度商业化,引人反感,至少她不愿购买。
从事财务工作的市民张芹(化名)看来,虽然最低花11.11元就能买该保险,但“脱单”成功,最高赔付也才4999元,对大家来说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没必要花钱花精力去买。
在红旗河沟理想大厦上班的朱小姐则提出,按照保险公司的理赔条款,其判定“脱光”的界限是2014年11月1日至11日注册结婚。那是不是买了“脱光险”,只要在规定时间,随便找个人结婚就可以获得赔付?
采访中,只有少数人称愿意尝试。家住南岸区四公里骏逸江南2栋的刘先生坦言,买份保险,在收获爱情的同时,还能有收益。这样双赢的事,多少让他有了更多“脱光”的冲动。何况,这样的险种新鲜好玩,花钱不多,不妨尝试一下。
保险公司:鼓励单身者寻找爱情
推出该“脱光险”的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负责宣传的相关人士表示,推出这款产品,是鼓励单身青年寻找爱情。购买了这款产品的客户若是一年后结婚即可获得最高4999元的蜜月礼金。
对于有人提出的随便找个人结婚是否也可获得赔付的质疑,该保险公司客服人员表示,“脱光”判定标准虽然只有一个:在2014年11月1日—11日期间登记结婚即视为“脱光”成功,但结婚毕竟是人生大事,不会有人为了这点赔付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对于保险公司搭车“双11”推保险的做法,重庆保险学会工作人员李云峰认为,这是适应市场需求的表现。一方面,这样的新奇险种,确实能够吸引眼球,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次很好的营销宣传。另一方面,说明保险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保险公司在设计新产品时,也越来越注意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是保险公司尝试业务创新的一种做法。将来,创新将成为一种市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