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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称患无精症不认私生女 亲子鉴定后称“我服”

2013年11月12日 09: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同居女友产女后,已婚的张先生(化名)怀疑孩子非亲生拒付抚养费,并对一审期间的亲子鉴定结论提出质疑。近日,市二中院让张先生现场参与亲子鉴定过程,他心服口服。昨天,法院介绍,这是该院首次尝试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参与亲子鉴定实验过程,目的就是使当事人打消疑虑,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案原告是2011年出生的小妮(化名)。她的母亲说,其与张先生于2010年认识,后建立感情在一起同居,2011年生育女儿小妮。后因发现张先生已婚,她提出分手,并要求张先生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但张先生拒不给付。小妮随后由母亲代理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一次性给付小妮18周岁前的抚养费共计180余万元。

  一审期间,张先生辩称,他和小妮之母没有同居关系,更不可能有小妮,不同意给钱。

  因张先生对与小妮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提出质疑,一审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确认张先生与小妮存在亲子关系。但张先生坚持称自己身患无精症多年,根本不具备生育能力,对鉴定结论不服。一审败诉后,他上诉至二中院,并要求重新进行亲子鉴定。

  由于担心对方在鉴定中偷换血样,张先生提出必须亲自见证鉴定的过程。小妮的母亲也提出要亲自见证鉴定过程。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一审鉴定结论极不信任,进而质疑法院裁判,为了消除双方对于鉴定过程和结论的怀疑,市二中院决定再次启动鉴定程序,并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观察亲子鉴定过程。

  在法官带领下,张先生和小妮母女前往鉴定机构,历经12小时,全程见证了DNA提取、扩增、分型、比对、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并当场拿到DNA分型图谱和基本鉴定意见。经过科学实验,再次证明小妮是张先生的亲生女儿。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没想到法院判案能这么透明、公开,我服!而且老天还给我送来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抚养费我一定给!”从亲子鉴定机构出来时,张先生对法官说出这句话。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裴晓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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