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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喝一斤高粱酒扔烟头酿火灾 被行政拘留

2013年11月12日 10:1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畅饮一斤高粱酒 乱扔烟头酿悲剧

  惹祸租户被行政拘留5日

  10日晚8时50分许,柳州市曙光西路北一巷一栋民房3楼出租屋突起火灾,两名恰好来访的同事将醉醺醺的租户李某救出(今报昨日12版曾报道)。昨日,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调查认定书,确认此次火灾是因乱扔烟头引燃易燃物品而起。

  据了解,当日李某到青云菜市买菜,看到有人卖散装高粱酒,尝起来非常合自己口味,于是买了一斤多。回到家后,李某做好了饭菜,一边吃饭喝酒,一边看电视剧,不知不觉中就喝光所买的高粱酒。

  由于李某平时烟瘾较大,每天要抽一两包烟,他在家里准备了5个烟灰缸,在电视机柜、床头、桌子上到处摆放,就是为了烟灰不乱掸,避免火灾隐患。吃饱喝足的李某就开始点起烟,没想到过了一会儿,酒劲上头,他在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随手把烟头一扔,不久房间开始冒烟起火。此后的事情,李某一点都不记得。

  而在两名同事把李某拖下楼后,他一直大喊大叫,拼命反抗前来制服他的四五名民警,几乎每名民警都被他狠踹几脚。到了派出所后,李某一直倒头大睡,直至昨日上午8时许才恢复清醒接受调查。

  据了解,李某来柳务工已有两年。邻居和同事称,李某为人和善,与人相处不错,平时也没见有酗酒的习惯,猜测他此次饮酒只是一时兴起。得知酒后闯祸,李某懊悔不已。民警依据消防法规中因过失引起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规定,对李某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南国今报 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胡志彬 袁庆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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