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德州:消防安全将纳入物业考评

2013年11月12日 15: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1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消防工作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内容,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年检和资质评定,将消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近期,将联合公安、教育、民政以及住建部门,在全市开展家庭、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内容,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社区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年检和资质评定,将消防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每日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在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设置禁止占用的明显标识,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通知占用人纠正,拒不纠正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设施有专项维修资金,定期维护保养,完整好用;住宅楼楼梯间内无可燃物和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杂物,高层住宅楼内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和引导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家庭参与社区、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尹岩)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