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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扔人执法”还是“扔人性执法”?

2013年11月14日 11:36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继武汉城管鲜花执法、眼神执法之后,陕西省铜川市城管又发明了“扔人执法”:把一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遭到媒体曝光后,当时执法的4名城管队员已被停职检查。(《北京青年报》11月13日)

  又是城管与小贩的纠葛,又是奇葩的执法方式。是非很清楚,原本以为会被拉到执法局的小贩,最终发现他“被拉到山沟了”。就像当事小贩质疑的,“总不会有一项条例,可以把小商小贩拉到山沟里就不管了,一走了之”。执法之恶,不言而喻。

  要说这也算“文雅”的了,没有拳打脚踢,没有恶语相向,而是像丢垃圾一样,赶出了城市地盘,据说涉事部门已认定参与的4名队员属违规执法,对其停职检查;执法队长被要求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事情看似解决,但深层次的疑问显然没有随着“道歉”而终结。

  亟待追问的是:这种违规执法,固然令人瞠目结舌,那么,将小商小贩赶出辖区是不是城管的真实意思?据说因为双方有口角,城管“一气之下”就将小贩扔到荒野,那么,商贩要是生气,也能这样对待城管吗?事实清楚了、问责也有了,商贩走街串户的命运会因此而逆转吗?表面看,这不过是城管与商贩又一次轻量级冲突,说到底,还是两个症结使然:一是城市管理的政策取向,二是城管执法的弹性自由。

  随意就能限制人身自由、将公民扭送上车,这样的做派,显然非一日练就。令人愤慨的扔人事件,如此致歉了事,点到为止的姿态怕并不会真正对城管执法起到醍醐灌顶的效果。率性而为的城管自然要受到责罚,逼着城管去驱逐商贩的制度如何自处?

  没有天生的坏商贩,也没有天生的彪悍城管。身份之外,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一旦双方有了社会化的身份,就变得剑拔弩张?凶蛮而张狂的权力,被驱赶与被丢弃的权益,在戏剧化的“扔人事件”中再度呈现,这不单单是执法方式的沉珂,而是公共管理取向上的症结。

  “扔人执法”的本质,无非是“扔人性执法”。群众路线如火如荼实践了这么久,为什么连基本的依法执法、规范执法都难以兑现?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城管制度本身求解。(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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