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城管“扔人执法”扔掉了什么?

2013年11月14日 13:32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继武汉城管鲜花执法、眼神执法之后,陕西省铜川市城管又发明了“扔人执法”:把一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遭到媒体曝光后,当时执法的4名城管队员已被停职检查,4人所在的执法大队队长,也被要求向王益区委、区政府做检查。(11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小贩占道经营确实不对,而且违反了相关城市管理规定,城管给予其一定的处罚,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用“扔人”的方式,将小贩丢弃荒野,却明显已经超出了执法和处罚的范畴,变成了纯粹的泄愤。

  从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分析,城管发现小贩占道经营,对小贩的相关物品进行暂扣,这些显然都是没有问题的,在城管的执法范围和权限之内。但物品被扣,小贩被拉上车之后,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为小贩对城管的做法有异议,与城管起了争执,结果城管执法人员“一气之下将小贩扔在了山区的荒野”。这“一气之下”暴露了很多问题:一者,城管执法意气用事:你不听话还有意见,把你扔到荒野看你还嘴硬;二者,惩罚与处理以城管执法人员的意志来决定,无异于私设公堂;三者,城管暂扣了小贩之后,是需要对其人身安全等负责的,将小贩扔到荒野,城管显然已经丢弃了这一责任,不仅失了人性,甚至涉嫌渎职。

  事实上,最让我们纠结之处,不在于小贩因此受了多少罪,而在于小贩的人身权益等,在城管眼里被无视甚至忽略的现实。而最让我们悲痛与忧心之处,不在于相关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有多低,而在于,他们将小贩这一扔,小贩的权益和利益,甚至人身安全与生命安全等被丢了。同时,法律的严肃性、威权性、公平与公正性等,也被弃之荒野,城管执法部门的形象等,也随之大受其伤。

  城管“扔人执法”显然不是执法方式的创新,相反,其是一种严重背离人性、背离法律、背离社会的恶劣行为。道理很明显,城管扔人,表面看扔的是小贩,事实上,扔的正是城管执法所必须依赖的基础和条件,即法律法规的严肃与公平!(刘鹏)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