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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明年推行参合人员异地医疗登记管理制度

2013年11月14日 14:50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将全面实行参合人员异地医疗登记管理制度。

  据悉,省卫生厅要求,在2014年度筹资工作中,各地应同步推进实施参合人员异地医疗登记管理制度。对参合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或打工,有相对固定区域地址的,在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参合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执行。

  省卫生厅农卫处工作人员解释,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相当一部分参合人员一直居住在外地,为了方便长期打工在外的农民能减轻看病负担,我省早已实行了异地报销,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报销比例一直不高。明年起,我省将全面实行参合人员异地医疗登记管理制度。

  该工作人员举例道,例如道真县的参合农民王某一直在浙江金华打工,今年参合时,王某必须在道真县合医办进行异地医疗登记,当地合医办将会为其列出浙江省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只要王某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产生的医疗费可以按照道真县新农合报销规定中的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进行补偿报销。该工作人员指出,异地医疗登记管理制度报销比例大于之前的异地报销,将从根本上减轻参合农民异地看病的负担。

  另悉,2014年的筹资工作将于2014年2月28日全部完成,各地合医办将在明年内制定并发放合医证(卡),同时尽快对缴费群众进行核对登记。(本报记者 常青)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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