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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单独二胎”放开 公共服务要跟进

2013年11月18日 10:19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解读“单独二胎”政策,称新政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11月17日《新京报》)

  “单独二胎”顺应了民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 1500万至2000万符合生育新政的夫妇中,50%-60%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这一增量放在全国范围内不会成为问题,但各地会出现不均衡的现象,使社会服务显得相对滞后,因此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首先,要做好优生保健准备。当前的独生子女当中,年龄大的有30多岁甚至更大,有些接近或达到高龄产妇的年龄,对于她们来说,生育会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做好胎儿出生缺陷防范,有效的办法是,国家层面为她们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其次,要做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应对准备。假如在一定区域内,符合“单独二胎”的人较多,而生育意愿又很强烈,就会使相应公共资源呈现短缺局面。特别是在一些公共资源保障的弹性很小的地方,出生人口哪怕增加不多,幼托、幼保、幼教机构等公共服务就难以满足。这就要求各地以实际出发,结合自身情况提前研判,使公共服务未雨绸缪。(医生 罗志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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