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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三成被骗受害人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013年11月18日 13:5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在朝阳法院近一年办理的120件250名受害者的案子中,3成被骗的受害人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昨天,朝阳法院发布调研数据显示,违规购买经适房、车牌的人最易被诈骗犯利用。

  案例:“捞人”被骗125万

  据统计,在250名被害人中,有84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失去对骗子的警觉,占被害人总人数的33.6%。其中,9人是为了从看守所“捞人”或使自己的亲属逃避或减轻法律处罚,而上当受骗。其中,赵女士为了让被刑拘的男友能够取保候审,被嫌疑人骗了60万元。被害人为了能把进看守所的亲戚“捞出来”,被骗子诈骗125万元……

  另据调研显示,65名被害人是为了违规请托办事,听信谎言、支付钱财、交给别人“运作”而遭受经济损失,请托办事的内容涉及安排工作、违反规定获取经济适用房等购房指标、北京户口、小汽车驾驶牌照、入托儿所上大学等。比如,被告人徐某以能帮助办理北京户口为名,骗取两位受害者共计81万元。被告人李某谎称自己亲戚是北京市交管局领导,可以不参加摇号而购买车牌并能过户,以此先后骗取两被害人5000元和10万元。而其给被害人的两副车牌均是自己伪造的。

  “北京市准公共产品供应量与民众需求不相符状况,决定了该类诈骗高占比的发展趋势。”法官称,不能抑制贪欲,是被害人受骗的根本原因。

  建议:解决准公共产品供求差距

  法官建议,为避免骗局发生,有关部门要透明北京市准公共产品(经济适用房、北京户口、小客车牌照)的申办及审批流程、操作规范,提高准公共产品供应数量与质量,以求缓解供求差距。

  同时,也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相关程序,知法、畏法、守法办事,避免被他人谎言欺骗。(记者 刘洋)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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