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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多诊所被强行改名 部门回应:按上级指示

2013年11月18日 14:0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经营多年的诊所一直沿用开业时的名字,可最近却接到了德城区卫生局要求更改店名的通知,这一通知让多家诊所的负责人有些摸不清头脑。一边是店主想要沿用老字号的需求,一边是卫生局规范管理诊所的需要,缘何“强制改名”,记者一探究竟。

  市民反映>> 10年的诊所被要求改名

  14日,德城区的陈强(化名)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的口腔诊所已经开了十年,店名一直沿用开业时的名字,可今年9月份,德城区卫生局告知其必须更改名称,更改后的店名应以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为诊所名称,门牌匾也要进行更换。

  陈强2003年在德城区注册了一家口腔诊所,当时将诊所命名为“乐佳口腔诊所”(化名)。十年间,陈强有了不少固定的顾客,生意也越来越好。

  据陈强介绍,2013年之前,他的诊所一直由德州市卫生局管理,今年刚划归到德城区卫生局管理。9月份,接到德城区卫生局的通知,要求他更改店名,更改后的店名必须以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为诊所名称,也就是他现在更改的“陈强口腔诊所”(化名)。

  “店名是品牌,本身就是财富,现在我是法定代表人,店名用我的名字,按这个规定,以后我的孩子继承,还要更换店名,这样怎么传承老字号品牌呢?”陈强对这个要求很不解。更换新的店面牌子花了千元左右,在他看来,更改店名更多的是对品牌的影响,远远大于一千元钱。

  记者调查>> 多家诊所出现类似情况

  无独有偶,湖滨南大道一诊所老板苏先生说,他的诊所是三年前注册的,也是今年才从德州市卫生局划到德城区卫生局管辖,也接到了通知,要求他将门牌匾改成法定代表人的名字。

  “我这诊所才开了三年,虽然没有年数较久的店面影响大,但也受到了影响。”苏先生说,更改后的诊所名称和之前并没有本质区别,这样的更改,只是增加了额外的成本。

  记者调查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德兴中大道、东风路等多家口腔诊所进行了门牌匾更换,不管是老店还是新店,店名都由法定代表人和诊疗科目组成。部分诊所负责人质疑“用了这么多年都是‘符合规定’的,怎么现在就‘不符合规定’了?”

  部门回应>> 主管部门解释个中原因

  记者就此采访了德城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诊所规范化建设的魏科长。她说,此前也收到过类似质疑,但卫生局完全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规进行。

  魏科长解释,2011年,山东省就有文件规定要诊所规范化建设,而诊所规范化建设的其中一项就是按照统一样式命名,而德城区现在的诊所统一样式就是“德城+诊所名称+诊疗科目”。魏科长提到的山东省颁发的文件是《山东省规范化诊所建设工作方案》,记者看到,方案中规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规定辖区内诊所门头匾式样。门头匾内容至少包括诊所名称、诊疗科目、编号、发证单位、医疗机构标志等内容”,并没明确规定诊所名称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的姓名。针对此疑问,魏科长说,除了山东省的文件,德城区卫生局的依据还有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这个条例的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的原则,其中一项是“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为什么有些诊所归市局管理时,原名称并没有要求更改,归区局管理后,就要求更改名称?魏科长称,她不方便多说,但是只要是德城区辖区内的诊所都应该是统一样式。对于年数较久的老店,最大的通融是诊所可以有第二名称,但门牌匾必须按统一样式来。

  记者快评

  规范化管理别忘便民利民

  德城区多家老诊所遭遇“被改名”,有经营业主认为,此举既给市民带来不便,同时也让多年的品牌受到影响。德城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让诊所的门牌匾统一样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为了山东省提出的诊所规范化建设,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监督行为。

  名称往往被看作一个事物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常常夸奖某某地方有文化、有内涵,而第一印象,往往是从名称开始的,就像接触一个陌生人,第一印象往往是他的外貌,接触以后才能知道这个人的人品、性格等等。

  诊所规范化建设是好事,要求统一样式也合乎规定。但是一个已经被市民熟知的老字号,硬要求将它们统一样式,不管这个名字多么的富有内涵,不管当初起这个名字动了多少脑筋,甚至不管这个名字被人叫了多少年,当下的门牌匾一定要按照统一样式来,这样的规定,未免有画蛇添足之嫌。

  医疗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水平已经成为所有医疗从业人员的共识。但是,改了招牌不见得就能提升医疗水平,反而会给经营业主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负担。

  要知道,“老字号”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形的。医疗行业的“老字号”,需要高的医疗水平,需要好的医疗服务质量,当然,如果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曾经受惠的市民会将这个“老字号”传播下去,那么这样一个“老字号”,就有了它本身的价值,这样的品牌也就是一种财富,如果硬要把“老字号”改掉,难免会带来一定的损失。

  规范化建设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合理合法,但是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是不是应该更要“合情”?不管什么建设,市民的利益是最终的目的,如果在基本规范化的基础上,能做到便民利民,岂不是更完美?(记者 王乐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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