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17家餐饮单位被立案处罚
2013年11月18日 14:16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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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日前,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3年菏泽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共抽检了16大类352批食品及食品原料,抽检总合格率为92.98%,20家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的餐饮单位被依法处罚,其中17家被立案处罚,3家被依法取缔
今年,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充分利用检验技术支撑,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抽检覆盖全市范围,共抽检了16大类352批食品及食品原料,包括畜肉禽肉40批,面粉20批,植物油41批,水产品19批,蔬菜20批,非发酵豆制品26批,熟肉制品20批,酱腌菜20批,面、淀粉制品42批,鲜榨果蔬汁5批,乳制品10批,凉拌菜27批,盒饭14批,棕子8批,餐(饮)具40批,抽检总合格率为92.98%。
随着执法监管力度的逐年加大,多数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结果显示,共检出不合格食品20批。目前,使用不合格原料的17家餐饮单位被立案处罚,3家被依法取缔,同时将抽检信息通报了相关部门追溯处理。(记者 董梦婕)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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